教育解读

教师法中教师权利具体指什么

2026-05-15

教师享有的权利一直是教育领域热议的话题。教师法中对教师的权利有明确的规定,涉及到教育教学、日常管理、职业发展等多个层面。今天小编就来详细说说这六项权利具体包括什么,每一项都关系到教师的日常工作和发展空间,想全面了解教师权利的话这篇文章值得一看。感兴趣的小伙伴们跟着小编了解了解哦

教师法中教师权利具体指什么

教师法中规定教师享有的权利包括: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权、管理学生权、获取报酬待遇权、民主管理权和进修培训权。

教育教学权

有权

教师有权依据所在学校的教学计划、教育工作量等具体要求,结合自身教学特点自主组织课堂教学;有权依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教学内容、进度,并不断完完善教学内容;有权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的形式、方法、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实验。

科学研究权

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有权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撰写学术论文、著书立说;有权参加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参加依法成立的学术团体并在其中兼任工作;有权在学术研究中发表自己的学术观点,开展学术争鸣。

管理学生权

教师

教师有权根据教育规律和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的学习,并在学生的升学、就业等方面给予指导;有权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文体活动、劳动等方面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有权运用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的方式方法,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发展。

获取报酬待遇权

教师有权要求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教师聘任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地支付工资报酬;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住房、退休等方面的各项待遇和优惠,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民主管理权

教师有权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组织形式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讨论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保障自身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推进学校的民主建设。

进修培训权

教师有权参加进修或其他多种形式的培训,以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教师不作为侵权行为有哪些

教师不作为侵权行为有哪些

根据《教师法》、《未成人年保护法》的规定,教师负有保护学生的法定义务。如果教师没有积极履行保护职责或阻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即构成不作为侵权。教师不作为侵犯行为的表现主要有:

①对学生身体状况关照不力

即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教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注意。例如学生患有心脏病,不能进行剧烈运动,教师从学生体质健康卡中知道此事却要求该生参加篮球赛就是不适当的。

②教师对生病或者受伤学生救护不力

即教师对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救治措施,而是消极地不作为,致使学生的疾病或者伤害因为迟延治疗的原因而加重。

③在履行职责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

即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了专业规范,包括对特定工作岗位工作期间的要求,例如实验室教师在组织实验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负责学生安全工作的教师在此特定的时间应当进行巡查,体育课教师在学生进行危险动作(如跳马)时应在旁指导和保护等等;在特定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的操作规程,如体育课应当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首先组织学生热身,活体解剖课应当对解剖动物进行固定,对某一教学活动的危险性和注意事项事先说明等等。如果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④未制止学生的危险性行为

《教师法》规定,教师有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教师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职责期间,发现学生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管理就是以强制性手段,在学生行为出现危险性时,对其进行控制约束,制止危险倾向的发展,如发现学生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学校未及时予以暂扣,发现课间活动集体活动的秩序出现混乱没有对学生行为进行约束等。告诫则是教师在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而其本人没能认识的情况下,向其指出行为的危险所在,要求其不要继续进行此类活动,如发现学生在课间、课外活动中经常采取不正当的方式,应予以指出并加以纠正等。制止则是教师在发现学生正在进行危险性活动,采取措施中断学生的行为,以避免伤害后果的发生,如发现学生玩耍超出了正常范围,发现学生之间有打斗或其他暴力行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强制其停止等。

⑤未及时向学生监护人履行告知义务

教师发现或知道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监护而发生伤害。

⑥发现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

《教育法》第73条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体育教师明知学校操场上篮球架已不牢固有倒塌的危险,却不采取措施,也不报告维修以至倒塌砸死学生。这种情况就应该追究该体育教师的刑事责任。

例题再现

(单选题)体育课练习篮球的过程中,体育教师梁某看见学生郑某进行危险动作时,未上前指导保护,导致郑某左手骨折。该体育老师的行为( )。

A.侵犯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B.属于不作为违法侵权

C.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权 D.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教师的侵权行为。A选项,人身自由权: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C选项,人格尊严权:学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D选项,隐私权:学校和教师有义务保护学生私人、不愿或不便让他人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不被他人所知的权利。综上可知,ACD不符合题干,排除。故正确答案为B。

教师岗位类型详解

教师岗位类型详解

教师人员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在高等教育机构中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如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等。

专业人员

中等职业教育教师:

在中等职业教育机构中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中学教育教师:

在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中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小学教育教师:

在小学中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幼儿教育教师:

在幼儿园中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教师

特殊教育教师:

在特殊教育机构中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中小学教师:

包括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

教师的主要职责包括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以及根据学生的发展实际和教育目标采用特定的教学方法促进学生成长。教师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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